日前,吉安市万安县芙蓉镇凤凰路原地税局院内的集资楼小区的业主向江西晨报高度新闻反映,早在2021年7月,该小区就申请了加装电梯,至今两年过去了,电梯只搭建了外围框架,变成了积水坑存在安全隐患。“我们找了很多部门反映,都说这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一直没人出面解决,那我们的电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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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映:加装电梯烂尾两年变积水坑
6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万安县芙蓉镇凤凰路原地税局院内的集资楼小区,该小区仅有两幢大楼,申请加装电梯的为2幢1单元和2单元,楼前已搭好了电梯外部框架,但底座存在不少积水,还漂浮着很多杂物。
“我们业主早早地就把钱交过去了,等着加装电梯,但是现在2年过去了都没弄好,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该小区居民刘女士称电梯安装不仅烂尾,还存在安全隐患。“工程烂尾后没有设置围挡,积水严重,如果有小孩掉进去后果不堪设想,我们找相关部门说了很多次才加上围挡。”刘女士说。
“既然花了钱就要修好啊,施工期间就一直停停改改的,为什么不能提前把方案完善好?现在又说要把原来建的框架拆掉换个地址重新搭,这不是浪费钱吗?”该小区另一名住户说。
部门回应:前期设计方案不完善等原因致停工
电梯安装的问题为何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对此,记者来到了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情况。
据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肖名飞介绍,该小区于2021年提交了加装电梯申请书并审批同意,并于当年7月开始基础施工,11月开始钢结构施工。前期因电梯基础施工和钢结构施工的两家公司衔接不畅,存在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造成钢结构安装不符合规范,期间被两次要求整改,但是部分问题一直没有整改完成。
“之前设计的是平层入户,于是电梯安装的位置是在远离楼梯的那一侧。当时我们叫上了业主、设计单位,电梯安装公司,还有县市监局一起去现场看过了,也都同意了这个方案。”肖名飞表示,由于设计之初并没有要求必须安装救援楼梯,而后期吉安市市监局又表示必须加装救援楼梯才行,需采用穿墙螺杆连接,但这会破坏墙体,又遭到了部分居民反对,导致电梯安装工作停工。
那么为何在加装电梯前未将救援楼梯考虑进去?肖名飞表示,加装电梯方案的审核也需要经过县市监局审核,电梯怎么安装,有什么要求,都是市监局负责的范围。
初步方案:将拆除重建 费用由政府承担
对此,万安县市监局局长肖金明表示,加装电梯前应该是由安装单位向县市监局报备后出具告知书,再将安装告知交由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会有专业的人员来安装现场查看,监督电梯的质量和安装工艺等。
“安装单位没有来报备,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不知情就不会去看现场情况,而且现在搭建的只是电梯的井道,这个不归市监局管。”
记者了解到,5月22日,万安县已针对该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进行了调度,并于5月24日与各部门、电梯加装承包方、设计方及业主商讨,形成初步方案。“目前的方案就是将原来的框架拆掉,把电梯安装的位置改到靠近楼梯这一侧,这样就不用额外安装救援楼梯。”
肖名飞表示,方案将会在本周或下周上会讨论,确定后将及时开工,重建的费用预计在13万左右,将由政府承担,预计在年底前电梯可以投入使用。
疑问:有指导意见为何不严格实施?
加装电梯究竟有哪些流程?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早在2019年,我省就印发了《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在施工前应提交加装电梯方案,包括: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的设置;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在申请受理后由住建部门牵头,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会审通过后申请人凭会审书面审查意见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组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
开工前,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书面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接受监管。住建部门协助提供相应资质单位名录供申请人选择,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电梯安装施工监管,电梯检验机构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文件有规定,流程也非常清楚,万安县相关部门为何却层层推诿责任?民生问题一拖再拖,难回应,难解决。加装电梯本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也得到了该小区住户的支持,而万安县相关部门在该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前未严格把关设计方案,导致施工出现种种问题,如今还需要拆掉重建,虽然资金由政府承担,但如果相关部门在前期对设计方案严格把关,对施工的质量严格监督,就不会造成如今人力财力双双浪费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