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在南昌湾里买房的朋友注意了!

为促进湾里房地产市场

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相关资料图)

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对在湾里管理局辖区内

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

实施购房消费补贴活动!

一、补贴标准

(一)现金补贴: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购房现金补贴,最高3万元封顶。

(二)人才补贴: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若学历或职称均符合条件,只可择一申报,不重复享受),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购房现金补贴,最高2万元封顶。

二、补贴申请资料

由购房人提出补贴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所需材料后报进行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职称证书;(该项资料仅限申请人才补贴才需提供)

(3)《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

(6)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购房补贴均需在缴清契税后再申报,契税缴纳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购房补贴申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5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兑付。

2.以买受人作为核查对象,且必须为自然人,任何法人或社会团体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得给予相应补贴。

3.所有补贴范围均不包含工抵房、债抵房以及定向商品房。

4.已领取各项购房补贴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办理退房,买受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签订承诺书;如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补贴需足额退回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房产服务中心)统一上缴局财政。2023年5月1日之前已网签或已交易的因故变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动。

5.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协助造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负有追回购房补贴的责任,不能追回的负有共同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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