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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探索推行林业碳汇方式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碳汇交易的方式引入生态修复中,拓宽了侵权人替代性生态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加强对森林资源全面司法保护,及时修复受损森林碳库,服务保障实施碳达峰行动。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出赔偿碳汇价值损失的诉讼请求,督促13名犯罪嫌疑人补种树木的同时,缴纳林业碳汇赔偿金2万余元,作为悔罪表现予以从宽处理。

今年3月,在第45个植树节,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破坏森林资源及矿产资源的涉案当事人,一起到“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基地进行植树,经过一番劳动,补植复绿17余亩,一株株树苗在暖暖的春风中焕发出勃勃生机。该基地于2022年11月由遂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作为碳汇赔偿案件的异地修复基地。

“修复林基地,致力于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存在的生态环境不可修复、不宜修复的情况,通过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努力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使得公益诉讼的目的得以实现,为我们江西增绿。”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刘健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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