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的新能源车主
(资料图)
注意了!
据记者了解,
前段时间南昌市印发了
《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确规定要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
对悬挂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政府定价
或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减半收取停车费
有效期至 2025 年12月31日。
那么,哪些停车场必须执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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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2、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
3、医疗机构、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博物馆、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4、城市道路临时占道依法施划设置停车泊位。
如果执行政府定价
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没有执行减半收费的要求,
将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据了解,
这不是南昌第一次出台此类政策,
早在2020年7月,
南昌就印发了《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其中明确规定,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营运车辆除外),
并悬挂绿色新能源汽车牌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及公共停车场减半收取停车费。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为南昌的政策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