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相关资料图)

(截至2023年3月28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3月28日,总计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136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41个、应用程序156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356个,共计555个服务项。

附件:

1、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名单

2、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

3、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

4、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

5、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

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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