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资料图)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2年江西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省共抽取2473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2万余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22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比2021年末的4517.40万人增加10.58万人,增长0.23%。
二、城乡构成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2810.52万人,比2021年末的2776.40万人增加34.1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717.46万人,比2021年末的1741.01万人减少23.5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62.07%,比2021年的61.46%提高0.61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975.60万人,占总人口的21.55%;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2745.87万人,占60.64%;60岁及以上人口806.51万人,占17.8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90.11万人,占13.03%。与2021年末相比,0-15岁人口减少45.49万人,占比下降1.05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增加18.63万人,占比提高0.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7.44万人,占比提高0.7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0.06万人,占比提高0.63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339.75万人,比2021年末的2335.21万人增加4.54万人,女性人口2188.23万人,比2021年末的2182.19万人增加6.04万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151.52万人;总人口性别比(女性=100)为106.92,比2021年末的107.01下降0.09。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全省出生人口32.50万人,比2021年的37.70万人减少5.20万人;死亡人口31.40万人,比2021年的30.30万人增加1.10万人。人口出生率7.19‰,比2021年的8.34‰下降1.1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94‰,比2021年的6.71‰上升0.2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25‰,比2021年的1.63‰下降1.38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全省11个设区市中,常住人口超过350万人的有7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全省人口分布总体仍然呈现“七大四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