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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22年我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53.5亿元,增长5.3%,增速连续10个月居全国第一位。

2022年,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我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促消费政策显效发力,消费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发展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网络购物对消费市场的带动作用持续显现。2022年,我省网上零售额增长18.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7.5%,网上零售额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拉动市场销售增长2.0个百分点。2022年1月至12月,在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中,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吃类和穿类商品零售分别增长26.9%和36.0%,增速比2022年1月至11月分别加快1.3和0.5个百分点。

县乡市场规模占比提升。2022年,包含镇区和乡村的县乡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9.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县乡市场规模的扩大,与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直接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19,较上年下降0.04。

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逐步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市场消费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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