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出台了《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

《导则》共分为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修复方式、技术要求以及附录等五部分内容,主要针对边坡达到稳定状态、具备植被修复条件的岩质采石坑(含采坑底面和高陡边坡)、取土深坑、渣土(弃石)坡,根据矿山类型、立地条件和当地实际,提出了采取不同植被修复的措施。

《导则》是落实《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技术要求,也是露天矿山编制“一矿一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其出台将推动山东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再上一个新水平、新台阶,为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全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赢”提供了技术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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