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于近日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安全游泳教育训练指南(暂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全省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行动分步实施,从2022年开始启动游泳教育试点,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试点,试点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不用试点,全面铺开。2023年至2026年,各地逐步扩大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的比例,原则上每年递增20%。到2027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开展游泳教育。
《指南》规定,学生能够在没有辅助的情况下,不限泳姿不间断向前游15米为合格,20米为良好,25米为优秀,且需参加安全游泳和防溺水知识笔试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得合格证书。游泳教育达标测试成绩将记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