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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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3起涉疫案件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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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本轮新冠疫情发生后,抚州市上下众志成城,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行动中,但总有人罔顾法律,强行“闯关”,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近日,抚州市先后查处3起这类涉疫案件。

案例一:

4月17日,邱某和吴某搭乘一辆私家车从湖南省娄底市某县出发,经高速到东乡区。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于当日下午17时,在东乡国际大酒店附近路段,邱某、吴某二人下车并翻越高速护栏,行至附近一路口,由王某驾驶私家车将二人接至东乡某矿山,当晚两人即被公安干警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

4月19日,何某 驾驶私家车从余江上高速至东乡西下高速。 出高速收费站后,何某对检查站疫情防控人员的引导举动视而不见,拒不配合核酸检测,驾驶车辆强行闯卡,当场被公安干警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三:

4月21日,李某于上午8时49分搭乘火车从南昌到抚州站下车,出站后拒不配合“抗原检测+核酸检测”,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争吵后翻越护栏逃走,当场被公安干警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三起案例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厉处罚,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决不手软。

抚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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