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樟树市
关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徐某某
在我市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4月11日,樟树市疾控中心接到赣州市大余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1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徐某某从上海到广东南雄的途中,在樟树服务区存在活动轨迹。目前,徐某某已在外地隔离医学观察,其在我市的相关密切接触者已确定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
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名阳性感染者徐某某在我市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10日,05:12自驾货车(车牌号:沪FB8713)进入樟树服务区,将货车停在樟树服务区(北区)后,在车上休息,一直到07:37进入服务区(北区)大厅的卫生间处进行洗漱,后到大厅早餐摊位购买油条,7:45到大厅的开水房打开水,07:49打完开水后离开大厅回到货车上吃早餐,吃完早餐后在货车上休息,09:11步行到樟树服务区(南区)核酸采样点排队做核酸,09:32在采样点采集核酸,09:34离开核酸采样点,后又步行回到樟树服务区(北区)停靠的货车上,9:46驾驶货车从樟树服务区(北区)离开。
与该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立即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减少外出,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