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安龙大道人工湖处道路两侧和桂花广场前停车泊位的公告

广大市民:


(资料图)

根据州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到我县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安龙大道人工湖处、桂花广场处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取消安龙大道人工湖处道路两侧及桂花广场前停车泊位。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3月23日起,取消安龙大道人工湖处道路两侧及桂花广场前停车泊位。

二、到人工湖的游客及商贩车辆可停到人工湖夜间经济区对面指定的停车场。

三、桂花广场附近的市民可将车辆停放到大田坝或段石街停车场内。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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