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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民发〔2022〕96号),表彰了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等100个单位“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贵国等199名同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贵州省4个单位、7名个人获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具体名单如下:
贵州省获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名单(4个)
贵州省获得“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称号名单(7人)
一审:罗玉时二审:金凤三审: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