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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车时,驾驶人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要注意前方车辆动态,确保前车刹车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近日,望谟县就发生了一起因没注意前车而导致的追尾事故。

2022年1月9日9时许,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在县环城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在接到事故报警后,民警立即大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民警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停放在一辆越野车后方,经询问了解得知,事发时女子蒙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附近的修理厂一直紧跟前方艾某某驾驶的越野车行驶,就在越野车在路边停车时,蒙某某因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又没注意前方车辆,而是朝着右侧人行道观望,结果临近已是为时已晚,便一头撞向了刚停放在路边的越野车。

经事故民警初步认定,蒙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时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车距、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付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黔西南州望谟交警提示:

驾车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就是与安全拉近距离,且驾车时定要注意前方路况,才能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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