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一位89岁的老人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老人过世固然是让家里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老人留下了遗产等问题要处理,子女们便强打起精神来。关于遗产问题,老人的三个子女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将老人留下的房产留给最小的妹妹。
很快,三个姐弟和和气气地去进行了房产变更,然而就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改为小女儿的的时候,老人生前的保姆却跳了出来,并且叫嚣着要把这三位儿女告上法院。
声称有口头遗嘱,儿女本应当继承父母的遗产,为何保姆又突然要从中作梗?保姆声称自己才是老人遗产的继承人,并且手头有证据,那么事情背后的真相又是怎样的呢?
高秀敏,高松柏,高淑芬三个姐弟都生活在江苏省南京市。他们的感情非常好,平素里有什么困难都会相互帮忙。三个姐弟相互扶持着走过了半辈子,然而就在2017年,一件不幸的事情却降临在他们的家中。
他们89岁的父亲高永清,因病去世了。父亲去世,子女心中的悲痛自然不必细说。高家三姐弟,在恢复了心情之后,保持着理智,准备将父亲留存的遗产问题解决一下。他们的母亲早已去世,但是母亲在去世之前,已经和父亲以及他们三姐弟商量好了遗产问题。
父母名下有一套价值一百多万的房子,他们立下遗嘱,决定要把这套房子留给小女儿。对于这件事情,哥哥和姐姐也都表示支持,大女儿高秀敏也说:
“我们对父母的决定没有什么异议。我和弟弟的生活水平都比小妹要好一些,所以尊重父母的选择。”
父母要把遗产留给最小的孩子,而哥哥姐姐也都表示支持,这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很快,姐弟三人便一起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房产过户,遗产的房屋所有权也正式归到了小妹的名下。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
有一个人突然跳了出来,声称高淑芬继承的遗产不符合法律,自己才是法定的继承人,而一看这个人,姐弟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此人正是赵春花,是父亲高秀清生前的保姆。在父亲过世的时候,姐弟三人就和赵春花产生了很多纠纷和矛盾。这个时候她又突然跳出来,要和姐弟争遗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要说保姆赵春花和高家一家人的渊源,还要从2012年说起。2012年,姐弟三人的母亲去世。母亲一去世,父亲就独自孤零零地生活在家中。由于子女三人都有自己的职业和家庭,不可能每时每刻都陪在父亲身旁,于是三人便决定,为父亲找一个保姆,照料父亲。然而,就在姐弟三人找保姆的过程中,父亲高永清却猝不及防地把一个女人领进了家门。父亲说:
“这是我在家政公司找的人,做饭不错,做家务也还可以,就用她了吧。”
姐弟三人一看,父亲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并且表现出对保姆非常喜爱的样子,也就不多干涉。就这样,2012年5月,赵春花正式在高家上岗,开始照料起高永清来。
图:案件事实
关于赵春花的工资问题,高永清并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每个月会给赵春花两千块钱的工资。这两千块钱,其实相对于赵春花的工作来讲,是相对等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赵春花在家里的地位一天天变得令人匪夷所思起来。
赵春花在高家照顾高永清一段时间之后,高永清竟然将自己每个月六七千块钱的退休工资,都交由赵春花掌管。赵春花实际所得,远比两千块钱要多得多。
既然老人能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保姆来保管,就说明保姆已经充分获得了老人的信任。对于父亲的决定,子女心知肚明,却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觉得,既然父亲认为把退休金交给保姆保管的方式妥当,那就让他去吧。
毕竟老人还是生活得开心最重要;姐弟三人有自己的工作,也不会去打老人财产的主意。按理来说,高家三姐弟对保姆赵春花已经非常宽容,连父亲的工资,也默许交由她掌管,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高家姐弟彻底恼火。
图:案件事实
2015年,高家姐弟发现,父亲的家里多了一些瓶瓶罐罐的保健品。经过询问,子女才知道,原来是保姆赵春花让父亲买的保健品,她不仅让父亲买了很多,并且自己也跟父亲一块儿吃。
看到这些包装劣质,没有产品批号的所谓“保健品”,高家姐弟气不打一处来,他们再三告诉父亲:
“这些保健品不能再吃了,生产批号都没有,不知道会吃出什么问题来。”
他们也再三告诫过赵春花,如果再让父亲吃这样类似的保健品,就不让她在高家工作了。然而,对于子女的劝告,父亲高永清却不予理睬,他说:
“这些都是我花了几十万块钱买的,怎么能不吃了呢?这都是对身体好的东西。”
图:律师函
看见父亲执意要站在赵春花的一边,对子女的关心显得非常漠然,高秀敏、高松柏、高淑芬也纷纷开始与父亲置气。他们觉得,既然父亲不听自己的话,那也没有必要再去看望他了。于是,三姐弟去亲自探望父亲的次数逐渐减少,但是出于关心和担心,他们也会让自己的妻子、老公去看望一下父亲。
公益广告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别让爱,成为等待。高家三姐弟对父亲的爱,却永远地成为了遗憾。在三姐弟不与父亲往来的没几个月后,父亲就病情恶化了,只有在父亲躺在病床上病危的时候,高家三姐弟才赶过来陪在父亲的床头。
父亲的突然离世,对于他们来说,永远是心头难解的结。本来父亲去世。子女三人就已经非常内疚,但是更让他们生气的是,父亲去世之后,保姆赵春花却依然大摇大摆地住在父亲生前的老房子里。
图:书面协议
此时的高淑芬,已经拿到了房产所有权,她自然不能允许一个外人住在自己的家里,于是她给赵春花发去了一份律师函,要求赵春花尽快搬离父亲的房子。可是没想到,赵春花却反咬一口,用一纸诉状,将高家三姐弟全部告上了法庭。
事情发展到这里,高家三姐弟都觉得匪夷所思。无论是在感情上还是法律上,赵春花都没有继承父亲房产的权利。就算是想要讹房子,也没有这样不讲道理的吧?就在高家三姐弟对赵春花的做法感到不可理喻的时候,赵春花却突然拿出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遗赠协议白纸黑字地写道:
“赵春花负责高永清生前的抚养以及衣食住行的照料,而高永清承诺在他去世之后,将财产赠送给赵春花。”
图:案件事实
在抚养协议的最下方,清清楚楚地签着高永清和赵春花的姓名。看到这里,高家三姐弟心都凉了,他们完全不知道自己父亲还和保姆签署了这样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并且他们与父亲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建立在父亲的口头遗嘱之上,而赵春花拿出来的,却是一份书面协议。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当遗嘱书面协议和口头遗嘱两者都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应该优先执行遗嘱的书面协议。面对这样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高家三姐弟是有理也说不出。那么这份协议究竟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赵春花声称,高永清老人生前与她建立了十分深厚的信任关系,高永清老人也多次跟赵春花说,要让她养自己一辈子。正是出于老人的这种想法,2016年,赵春花才与老人签订赠遗抚养协议不仅如此,在为自己辩解立场的时候,赵春花还拿出了一则视频。
视频中显示,赵春花为老人提供了协议原件,并且为老人宣读,而旁边坐了四五个赵春花请来的见证人。在法庭上,这些见证人也都说,签协议的时候,老人的意识是清醒的,不存在强迫签订协议的行为。并且他们也是看着赵春花尽职尽责地抚养老人,所以他们可以作证,这份协议是有效的。但是针对见证人的证词,律师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这个视频是附件,视频原件的去向则不得而知。赵春花声称是她录完视频之后,把手机丢掉了,所以本来存在手机上的视频也没了,只能用一开始就拷贝到电脑上的视频来作为证据。作为证据的视频,必须是原件,否则将无法证明视频是否经过剪辑以及视频的真实性。”
听到这里,赵春花默不作声,律师又接着说: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老人在签订遗嘱抚养协议的时候,是被赵春花拿着手摁下的手印,可以说是一种半强迫行为。
老人长期患有帕金森病,服用的药物当中有一些会致人产生幻觉,所以无法确定老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否真的有自主意识。”
实际上,关于赵春花提供的这些所谓证据,确实存在着很多疑点。在赵春花请来的律师为老人宣读协议的时候,老人没有什么反应。
而在赵春花再次给老人重复协议内容的时候,老人也只是简单地跟着赵春花重复相同的话,读完协议内容,赵春花便拿着老人的手,将手印印在了协议上。从纸面上看,协议有老人的手印,也有老人的签字,是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但是由于老人签订协议的时候意识并不清楚,签订过程存疑,所以协议的真正有效性还有待商榷。
赵春花与高永清老人签订协议的过程,存在诸多疑点,而协议的内容也经不起推敲。在协议当中,赵春花的各项权利都被清清楚楚地写了出来,譬如赵春花在老人生前借的老人9万块钱可以不用偿还,而赵春花也有权利获得老人赠与的半套房产。
而关于高永清老人所享受的权利,却仅仅用了生、养、死、葬四个字来概括。从协议内容上看,赵春花和高永清老人所享受的权利是截然不对等的,并且对于高永清老人在协议中仅有的一条权利:生、老、死、葬,赵春花也没有切实履行。而赵春花也反过来斥责高永清老人的子女:
“他们在老人生病的时候没有尽孝,直到老人快咽气了,才想到要来争夺遗产,是何居心?”
那么在老人去世之前的那段时间里,真相是怎样的呢?赵春花和老人的子女究竟谁对谁错?
在高永清老人去世半年前,老人突然病情加重,并且身上起了严重的褥疮。明知道老人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的赵春花,却没有将老人的状况及时告知高家三姐弟。由于子女们与父亲产生了纠纷,每隔两个月才会亲自去探望父亲,直到两个月后,高家子女在探望父亲的时候,才发现父亲的病情已经十分严重了。
他们立刻将父亲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保姆赵春花也想前往医院照顾老人,但是高家姐弟却恨透了赵春花,甚至报了警,不想让赵春花靠近父亲半步:
“我们每次打电话,你都说爸爸没有事,挺好的,我们也就这样放心了,你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爸爸的病情已经这么严重了。如果有个三长两短,你能负责吗?”
尽管三姐弟对赵春花恨得咬牙切齿,他们也知道,自己作为子女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为了彻底摆脱掉赵春花,高家三姐弟为父亲办理了转院手续,并且没有告知赵春花医院地址,就是不想让赵春花再找到他们。
没过多久,高永清老人便去世了。但是在老人去世的背后,却隐藏着令人惊叹的真相:老人去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帕金森病,而是因为褥疮感染。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再次提到赵春花和高永清老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协议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赵春花有义务对老人进行赡养,有义务处理老人的生老死葬,但是赵春花却一项义务都没有履行。
老人在世的时候,赵春花不但没有将老人的身体状况,及时告知老人的子女,而且没能切实照顾好老人,让老人身上起了痔疮。连给老人子女打电话、联系医院的义务都没有履行,“无功不受禄”,又怎能又获得遗产的权利呢?
并且,老人的后事也是老人的子女一手操办的,尽管手里依然掌握着老人的退休金,赵春花却是丝毫没有插手。条款不公正的协议、令人生疑的视频、被无视的义务,赵春花的“争夺财产”行为,怎么看都是趁火打劫。
最终保姆赵春花和高家三姐弟的官司有了结果,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宣判:赵春花承担案件受理费用8800元,并且驳回赵春花的诉讼请求。看到这个结果,赵春花表示非常不服气,于是她又提起了上诉,但是经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案件依然维持原判,赵春花没有权利获得老人的遗产。
案件进行到这里,就落下了帷幕,在整个案件中,最令人心疼的莫过于高永清老人。尽管他也依据自己的喜好,雇佣了赵春花这个保姆,但是赵春花却没有履行她作为所谓“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她只是将高永清老人作为了工具,谋求自己的利益。
在赵春花所提供的视频当中,老人那种唯命是从、赵春花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让人心疼。由于自己没有自主行动能力,所有衣食住行都需要依靠只想着钱的保姆,高永清老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都没有得到保障。
这个案件给了我们一些启迪。在父母依然健在的时候,子女应该多多关心老人,切实履行自己作为子女的义务,让老人在孤独无助的时候能够得到身心的双重安慰。
关于财产问题,也要在老人意识清醒的时候与老人洽谈,这样不仅仅避免了在老人去世之后一家人闹得不愉快,也为老人保有一份尊严,让他能够体面地享受人生的最后时光。关于这个案件。大家有怎样的看法呢?在评论区交流一下高见吧!
作为子女,也要学会常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不要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