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天(10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报告。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

此外,报告还提出,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修改完善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强化对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监督管理。

报告提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处罚额度,扩大处罚种类,明确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查封扣押的职责等。加强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规制,在刑法修正案中,进一步明确对情节严重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危害程度,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将有关违法行为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公民、组织的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明确对违法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违法放生野生动物等行为的处罚。推动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进一步严格货物托运收寄受理环节要求,督促交通运输、快递企业落实货物托运收寄受理环节的各项制度规定,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通过物流、快递渠道非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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