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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消息,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发布《关于优化调整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从12月8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含网络销售)正常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查验健康码或场所码,不再指引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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